白癜风的原因 http://pf.39.net/bdfyy/bdfzd/190915/7465523.html概要
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有很多,但主要还是两个,一个是未如实告知,一个是理赔条件达不到。关于如实告知,如果保险业务员比较专业,一般是可以规避的。达不到理赔条件,这个就比较难了。
此前我写过几个这方面的案例,都是因为这个原因拒赔,投保人起诉后,基本都可以拿回来。今天,我就举一个结果不那么好的例子。
详述
一:时间线
年4月份,林女士在支付宝网商平台投保国华人寿的一款重疾险,保障期限:一年;
年11月,医院治疗,治疗期间被诊断为系统性红斑狼疮,累及器官或系统;狼疮性肾炎;双眼视网膜脉络膜病变;双眼缺血性视神经病变等,病例分型为危重。
林女士向国华人寿申请理赔,国华人寿赔付了轻症,重疾拒赔,拒赔理由是不符合理赔条件。
林女士不服,起诉了国华人寿,一审胜诉,判定国华按照重疾赔付。
然后,国华人寿不服了,提起上诉,二审判定林女士败诉。
二:分析
那么,系统性红斑狼疮疾病定义是什么样的呢?双方争议的焦点是什么呢?其实事情很简单——国华这份重疾险里,系统性红斑狼疮的疾病定义里有这么一句:“本保单所指的系统性红斑狼疮仅限累及肾脏(经肾脏活检确认的,符合WHO诊断标准定义Ⅲ型或Ⅲ型以上的狼疮性肾炎)的系统性红斑狼疮。”
什么意思呢?意思就是必须经过肾脏活检,这也是绝大部分重疾险的要求。而林女士没有去做肾脏活检,理由是自己情况特殊,不适合做活检。但又拿不出什么证据。
一审认为既然已经确定为危重型,那就应该按照重疾赔付。二审认为不做肾脏活检就不行。
左右说
从条款上来看,拒赔是合理的,但如果是一家理赔体验比较好的公司,估计也就直接赔付了。从投保人的角度来说,与其费心费力走法律程序,不如去做一次肾脏活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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